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咨询,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农转非后新农保领取的问题。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4〕28号)第八条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您的父亲即使户籍迁移了,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仍然继续领取原待遇。 大竹城乡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就相关情况向您作了解释说明。若有未尽事宜,请与大竹县城乡社会保障局(6210599)联系。 大竹县委书记信箱办公室 |